才是正确的。反之,当项目经理的风险规避度和影响项目效益的不确定性因素的方差足够达到<0时,随着提成系数的增加,固定工资却是增加的。
这是因为固定工资的确定是在提成系数确定之后,提成系数的增加对固定工资的影响可以分解为两种效应:一种是努力补偿效应,即随着提成系数地增加,项目经理的努力程度增加,要求补偿固定工资,而此时可支付给项目经理的工资总额是增加的;另一种是抵消效应,即随着提成系数地增大,建筑企业会适当减小项目经理的固定工资,这是因为在最优的情况下,项目经理的参与约束的等式成立(建筑企业没有必要支付给项目经理更多)。
当和较大时, 很小,随着风险厌恶程度的减小,提成系数增加,
一方面,有努力补偿效应,提成系数增加,项目经理更加努力地工作,要求获得的确定性收入也增加,此时项目产生的效益增加明显,固定工资的增加幅度会较大;一方面,有抵消效应,建筑企业考虑项目经理的参与约束条件,会减小固定工资,但是这种情况下,减小幅度不大。所以项目经理的固定工资最终应该要增加。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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