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保险业通常只承办纯粹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致损失地保险,而且只承担其责任项下的业务,其他损失不属理赔范围,因此保险只能转嫁建筑工程项目的部分风险;保险业务地扩展不能与生产的发展完全同步,保险条款难以全面反映新的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可能性,因此,不能完全依靠保险解决风险问题,工程项目必须实行自身内部的风险管理。
(三)进一步提高投资主体的风险管理意识在建筑工程投资项目中,协调好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保证投资项目有效顺利地进行非常重要。通过项目风险管理,使各方认识到项目存在的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共同努力抵御风险对项目产生的不利影响,从而创造一种和谐的项目实施环境,顺利实现项目的目标。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及其在社会生产各方面的广泛应用,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工程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各种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大增加,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规模也越来越大,这就提出了更高的工程风险管理要求。
二、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风险管理的措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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